来源:低空科教
近日,中国民用航空局组织起草的强制性国家标准《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识别规范(征求意见稿)》及其编制说明正式发布,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这一规范的出台,对我国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(以下简称 “无人机”)行业的规范化发展和低空经济的有序推进意义重大。
核心内容:
范围与适用性
规范适用于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及其相关设备的设计、生产、检测和运行。不适用于特定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和仅在室内运行的系统。
术语和定义
明确了无人驾驶航空器、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、微型/轻型/小型/中型/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等术语的定义。定义了“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识别”为通过特定链路主动发送身份信息、系统属性及运行数据的过程。
运行识别发送段
功能要求: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应具备广播式和网络式运行识别发送功能,确保在起飞到降落的全过程中持续发送运行识别信息。防篡改设计:系统需具备防止运行识别信息和发送功能模块被篡改或破坏的设计。自检与告警:系统需对运行识别发送功能进行自检,并在功能失效时提供告警。数据存储:系统应保存运行识别信息,存储时间不少于7天,存储容量不少于4个飞行小时。
运行识别信息与协议
数据包格式:规定了运行识别信息数据包的结构,包括数据类型、版本号、数据长度、数据标识和数据项。数据项编码:详细列出了各数据项的编码规则和取值范围,如唯一产品识别码、实名登记信息、无人驾驶航空器分类等。
运行识别通信链路段
广播式链路:要求使用蓝牙或Wi-Fi广播模式发送信息,规定了不同类型的无人驾驶航空器的EIRP(等效全向辐射功率)要求。网络式链路:要求通过蜂窝网络、地面有线网络或卫星通信网络发送信息,强调了网络安全防护和传输时间的要求。
运行识别接收段
广播式接收系统:需具备接收、解析和处理蓝牙与Wi-Fi广播链路信息的能力,支持至少50个目标的识别,具备抗干扰能力和高接收解码概率。
网络式接收系统:需支持接收蜂窝网络、地面有线网络和卫星通信网络的信息,具备处理至少100万个目标的能力,传输时间不超过4秒。
证实方法
发送段试验:包括最小工作区间试验、设计检查、功能自检试验、报文元素和协议试验等,确保系统功能符合规范要求。通信链路段试验:包括广播式运行识别输出功率试验和网络式运行识别链路检查,验证通信链路的性能。接收段试验:包括运行识别接收与处理系统检查、广播式和网络式报文接收与处理试验、告警与日志试验,确保接收系统的性能和可靠性。
标准的实施
自文件实施之日起,已销售并在使用中的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有36个月的过渡期以满足新规范的要求。
《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识别规范(征求意见稿)》的出台将对民用无人机行业产生深远影响,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:
提升安全
规范明确了运行识别信息的内容、格式和传输要求,确保无人机在运行过程中能够被有效识别和监控,降低运行风险,提高空域管理效率。
加强监管
规范为监管部门提供了明确的技术标准,有助于科学、有效地监管无人机系统,确保其运行符合安全和管理要求,规范市场秩序。
技术创新
企业为满足规范要求,将加大在通信链路、定位监控、数据处理等技术上的研发投入,推动相关技术的创新和发展,提升产品性能。
标准统一
规范的实施将推动行业技术标准的统一,提高产品的兼容性和互操作性,降低系统集成成本,促进国际合作和市场拓展。
优胜劣汰
企业需投入资源确保产品符合规范,增加合规成本,但同时提升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,增强市场竞争力,推动行业优胜劣汰。
提升国际竞争力
规范的实施将提升我国无人机系统的国际竞争力,促进其在国际市场上的应用和推广,推动我国无人机技术的国际化发展,提升我国在国际标准制定中的话语权。
总体而言,该规范将推动民用无人机行业的健康发展,提升行业整体水平,为无人机技术的广泛应用和国际化发展奠定坚实基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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